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新聞選輯:擁抱優雅老化 何必羨慕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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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抱優雅老化 何必羨慕不老

2015-10-21 02:33:21 聯合報 邱天助/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新北市)

今年重陽節似乎冷清多了,至少在媒體上的活動報導變少了。或許,它正反映著當前老人在自我定位和社會認同上的曖昧與尷尬。

在急遽高齡化社會中,「老人」正處於如何重新界定,與矛盾社會意像的窘境。在青春崇拜的主流價值下,媒體不斷歌頌「不老」的神話,類似「不老騎士」的團體 如雨後春筍,老人變成「青春的啦啦隊」,無法進行具有主體性的自我建構,只能模仿年輕人樣態的生命存在。因此,很多老人會排斥、否定自己是「老人」,陷入 自我認同上的混淆與困局。

社會大眾也常在老人是資產或累贅的矛盾認知中徘徊、掙扎。雖然,敬老崇老是華人社會美德,長壽也是人們普遍的生命期待,但是,在許多人心中,老人只是社會福利的食客,更是未來拖垮財政的主要禍首。

在「老人」是一顆未爆彈的恐慌下,產生的大眾焦慮不言而喻,「老」變成社會中愛憎交加的矛盾符號。每個人都希望可以活久一點,但都不想變成「老人」。因為,很多人不知如何面對老化的事實。

從個人積極面看,老是上天的恩賜。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可以活到老。唯有建構、創造老年階段的生命價值,讓老人不只迷戀、依附青春的尾巴,才能活出自我的人生。

從國家政策發展而言,為掙脫老年的生命困境,消除「恐老」的社會焦慮,政府應該走出殘餘式、福利性的消極思考,不能只偏重年金、保險、醫療、照顧,或休閒 服務的福利照顧,更應重視健康促進、教育機會、工作就業與社會參與,甚至家庭生活權的積極人權。讓老人可以在獨立、尊嚴、參與和自我實現的前提下,「優雅 的老化」。其中,工作權的保障,更是維護老年生活品質的主要關鍵。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明訂,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但老人卻往往被排除在工作職場之外,甚至被強制退休。姑不論工作是維 繫生命價值、社會角色的重要指標,事實上,也並非每個老人都可以安然享受退休生活。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台灣近半數貧窮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來自六十五 歲以上的老人,尤其在中南部與東部縣市特別明顯。

然而,台灣就業市場氛圍,不管公家機構或私人企業,對於老年人並不友善,有能力、有意願工作的老年人,能真正落實其工作權者有限。因此,我國老人勞動參與 率歷年來皆低於十%,落後日本的逾廿%一大截。說來好笑,我們制度性的剝奪老人的工作機會,然後再怪罪老人是社會的累贅。

根據經建會報告,二○一二年台灣有四十四.七%的老人,全年可支配所得,落在五等分位的第一分位,屬於最低所得組(年收入低於廿七萬元),比前一年續增一 個百分點,老年貧窮化的情況,非常明顯。工作權的維護,可以讓老人擁有基本的收入,保有生命的尊嚴,不致淪為日本所說的,沒錢卻必須養家活口的「下流老 人」,最後只能走上犯罪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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