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新聞選輯:高齡勞工重返職場 1.8萬人再領了第3筆退休金


高齡勞工重返職場 1.8萬人再領了第3筆退休金
|2020.10.11

【本報台北訊】勞保與勞退是勞工的2筆退休金,由於勞退新制的設計,即使領了勞保與勞退,若繼續工作,還可再重新領勞退。據統計,去年就有1.8萬多位的60歲以上勞工,領了勞保與勞退之後,持續再領第3筆退休金,還包括95位80歲以上的超高齡者,其中有兩位年逾90歲,平均每人可領5萬元。

雲玲(化名)今年62歲,去年就提早領了勞保老年年金,目前每月約可領1萬6000多元,之前也把勞退新制帳戶的36萬餘元領走,為了不讓退休生活太無聊,她又到家附近的速食店打工,最近才知道公司每月還有提撥退休金,等於是第3筆退休金,雖聽說已有人每年都再去領一次,她則還沒去領。

勞動部每年都會針對勞參率進行國際比較,台灣60歲以上勞參率幾乎呈現斷崖式下墜。不但遠低於歐美各國,與日、韓相比,也是相差20個百分點以上。如果再比較65歲以上勞工勞參率,台灣與各國差距更大。台灣65歲以上勞參率8.3%,反觀日本是25.3%、南韓34%、新加坡28.7%、美國20.2%,換句話說,各國65歲以上勞工還在職場比率都是台灣3倍以上。

主計總處及學者很早就曾分析,退休制度是導致高齡勞工低勞參率的主因。過去無論是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或是勞保老年給付、勞退舊制設計,幾乎都是以50至55歲為退休目標,導致國人提早退出職場。

不過,軍公教年改後,請領退休金改為85制,勞保年金請領年齡也逐年提高到65歲,加上2005年勞退新制上路後,台灣退休制度具有高度彈性,國人退出職場年齡已有延後趨勢。

退休制度牽動國人勞動參與率,則2005年上路的勞退新制是重要關鍵。新制設計,勞工不但可隨時轉換工作,不怕丟了年資,領不到退休金,即使領了勞保老年年金,或是領過勞退舊制、新制,無論62歲、66歲甚至70歲再工作,雇主都要繼續提撥退休金,沒有年齡、年資及次數限制,成為高齡勞工再就業的保障。

以雲玲為例,她已經提前領了勞保老年年金,也將過去雇主提撥的勞退新制退休金領走了,沒想到再去打工,還有第3筆退休金可以領,而且只要工作1天,就有1天的退休金可以累計。雲玲每月打工收入約1萬3千元,若是每月提撥薪資6%,約780元,1年就可多9360元退休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