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新聞選輯:領完老年給付 入工會可加職保


領完老年給付 入工會可加職保
2014年11月20日 04:10
潘杏惠/台北報導

根據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僅限受僱工作者或在政府登記有案的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可由受僱單位幫勞工辦理職業災害保險,但勞動部昨天函釋,放寬受惠對象,只要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或漁會的甲類會員,同樣適用,受惠人數約250萬人,新制明年元旦上路。

勞動部官員表示,新增的受惠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事故者,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職災保險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不用扣除已經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


勞動部官員補充說明,《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不能再加入勞保,早期很多勞工50、60歲就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一旦重新投入職場,雇主常因擔心勞工沒有職災保險而不願雇用。

勞委會(勞動部前身)因此在1998年發布函釋,明定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若再受僱從事工作,或在政府登記有案的職訓機構接受訓練者,雖不能投勞保,但可以單獨加職災保險,以分散雇主風險;這次則再放寬受惠對象。

其中,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繼續閱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