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物銀行 拚年底實施
2015年03月27日 19:15 盧金足
市府社會局今天(27日)召開「台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由社會局長呂建德主持,邀請律師、學者、台中市3家食物銀行代表與民眾一同討論,市府表示,若市議會審查順利,預計今年底通過後就可實施。
呂建德表示,自治條例清楚規畫市府各局處如何互相協助食物銀行建立,農業局負責收購過生農產品並提供有機食材,經濟發展局收集公有零售市場當天賣完剩餘食物,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檢測,地稅局辦理捐贈物資減稅,教育局推動食物銀行日等。
自治條例的設立將讓目前食物銀行機構規範更明確,並不是限制,而是希望達到鼓勵的目的,同時也對市府各局處的角色做出明確的規範,讓市府更有立場宣示對食物銀行推動的決心。
「設立食物銀行不是目的,而是開始」呂建德指出,2025年時台中市老年人口將達到18%,那是目前日本的老年化程度,為了因應老年化趨勢,市府將讓食物銀行變成社會安全網建置的一部分,讓台中沒有一個市民會遭受飢餓,再透過食物銀行慢慢延伸到托老政策。
食物銀行的理想延伸是農業局規畫農地,讓小農發展有機農業、非基因食材,取代原本的休耕及發放農業補貼;食材經由衛生局檢測後,再供應學校營養午餐、社區關懷據點、食物銀行三處。
其中,社區關懷據點提供老人共餐服務,藉此讓老人走出家裡,搭配據點的團康活動,增加老人活動力,老人身心健康了,減輕家人照顧需要,更降低健保壓力;透過這樣的社會創新、系統性思考,讓食物銀行建置完整社會安全網。
公聽會中有民眾指出,條例中針對「捐贈物資可減免增稅」,擔心有商家為了藉由捐贈物資逃漏稅;呂建德回應,將請地方稅務局針對相關捐贈抵稅的規範把關,不要讓有心人士為了鑽漏洞,破壞食物銀行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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