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新聞選輯:非外勞不可嗎:日本長照制度的啟示

非外勞不可嗎:日本長照制度的啟示
【聯合報╱社論】
2014.12.28 02:12 am

衛福部正在力推「長期照護服務法」與「長期照顧保險法」,期使台灣的老年照護從「老有所終」進到「老有所養」。但在民間照護機構良莠不齊,以及看護人力大量倚賴外籍勞工的情況下,長照品質仍然相當低落。這些問題應如何改善,也許日本的作法可供參考。

台灣的長照問題存在三大盲點:第一,明知這是人口老化必然會遇到的問題,也知道社會上有很大的需求,卻始終將其視為低端的邊際產業,不重視服務品質也怠於建立制度;第二,一味追求廉價,因此大量倚賴外籍看護工,目前約僱用十七萬外籍勞工,這也使本土照護人力的培育陷於停擺;第三,決策眼高手低,不能分階段循序漸進,且朝野在照護的定義上糾纏不休,踏不出第一步。

日本是全球高齡化社會最嚴重的國家,多年來,因老年社會所衍生的老人「孤獨死」、高齡者受虐,及高額醫療負擔等問題層出不窮。為了避免家庭裡的照顧者掉入「介護地獄」的深淵(日文的「介護」即「照護」之意),日本政府從二○○○年便著手推動「介護保險制度」。根據這項制度,年滿四十歲以上公民須強制投保,屆滿六十五歲以上若有需要即可申請介護服務,被保險人僅需負擔十%的介護費用,其餘的九十%皆由保險支付,以全民共同分擔的方式來解決老人照護問題。

縱觀日本從一九九○年以來所建構的「長照三法」,可發現其長照制度具有三項特性:

首先,是介護保險制度、介護人才及介護機構的三頭並進。在長照保險制度中,保險是一種福利,其實際執行仍須仰賴完善的介護機構及高素質的介護人才來落實。日本政府在二○○○年實施介護保險制度前,先於一九八九年制訂「高齡者保健福祉推進十年戰略」(黃金計畫),大量培育介護人才;其後,又在一九九四年推動「新高齡者保健福祉推進十年戰略」(新黃金計畫),建構完善的介護機構制度。由此看,我們的長照人才培育已經落後了廿五年。

其次,是培養高素質的本國籍看護工。日本政府在一九八九年推動「高齡者保健福祉推進十年戰略」時,便明訂以「本國籍看護工」為老人照護的主要人力來源,開始大量培育專業的「介護福祉士」。在日本,要成為一位專業的介護福祉士,必須通過國家的專業考試,包括溝通技巧、心理與生理構造、老化的認識、殘障的認識以及失智症的認識等十二個科目,同時還要經過五百個小時的專業性訓練,才能夠取得介護福祉士證照。在嚴格要求下,每年的通過的比率只有六成。

最後,是訂定高標準的外籍看護工引進制度。日本也開放引進外國籍介護福祉士,角色類似台灣的外籍看護工,不同的是,日本除了設有語言能力的門檻外,還有嚴格的資格審查,要和本國籍看護士一樣通過國家福祉士的考試。以厚生勞動省公布的資料看,二○一三年度報考的印尼及菲律賓籍考生共有三二二名,但最後錄取一二八名,合格率僅三成多。可見,日本引進外籍看護不是只圖低廉。

從日本的例證可以發現,高素質的介護人力、完善的介護機構以及全民共享的保險制度,是日本建構長照服務體系的三大核心。除此之外,如何達到高齡者的自立能力、多元化的福祉服務以及明確的給付負擔,更是日本長照保險制度的三項目標。反觀台灣,從二○○七年民進黨執政時期提出「大溫暖社會福利旗艦計畫」的「長照十年計畫」以來,各界提過多達十七個版本的「長照服務法」,卻至今還在立法院爭論不休。二○○八年馬政府上台,也曾經提出長照服務保險二法,號稱四年上路,但六年過去了,「長照保險法」卻連行政院的大門都沒踏出。

由此可見,台灣如果一直無法擺脫引進外勞便能撐起長照的半邊天的思維窠臼,而不著手培養本土照護人力、建構完善的照護體系,台灣的長照註定將是一條漫漫長路。台灣的廿二K魔咒,不正是因為企業對廉價外勞上癮而留下的後遺症?此外,印尼已宣布五年後將停止輸出女勞工,屆時我們的長照人力要靠誰支撐?毛內閣近期在推動「有感政策」,若能大力通過這兩項攸關人民福祉的長照法案,人民應該會有感。

【2014/12/28 聯合報】@ http://udn.com/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9155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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