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新聞選輯:葉家興/「上流保費」死後給付 活著過「下流生活」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13/679554.htm

葉家興/「上流保費」死後給付 活著過「下流生活」
文/葉家興

金管會上週在行政院院會報告「金融業因應人口高齡化業務發展」推動成效。其中「以房養老」(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短短幾月成長快速,而推出超過一年半的「保單活化」(保單功能性契約轉換),反應卻相對冷淡。

前年七月,金管會表示將以政策引導民眾進行「保單活化」,讓投保人的終身壽險保單,可以轉為同一公司的醫療險、年金險或長照險。當時預估可轉換的保單將有三百多萬張,然而一年半下來,實際轉換件數只有3680件,也就是「活化率」大約僅有千分之一。還有人轉換後「反悔」,事後又轉回原有保單契約。

在少子化、高齡化社會趨勢加速的背景下,金管會力推的老年化金融商品,如果真是念茲在茲,為民謀福,理應受到民眾廣泛歡迎--除非又是應付長官的老套,做 表面功夫的官場文章。如果政府官員為保退休金不敢大膽革新,那民間企業總可以藉由創造社會價值來提升企業價值,設計出因應老齡化問題而不犧牲企業盈利,兼 具經濟效益與社會福祉並存的方法,不是嗎?

理想是如此,但現實中的企業欠缺遠見才是常態,只有很少企業高層有能力和意願,選擇超越現有的法規、規範和慣例,來強化創造社會價值的能力。


2002年,多倫多大學羅特曼管理學院前院長馬丁(Roger L. Martin)教授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論文「美德矩陣:計算企業責任的報酬率」,就舉出美國保德信人壽在1990推出的保單貼現創新,讓罹患愛滋病的投保人可以套現,取得用於治療或其他相關費用所需的金錢。

這種戰略創新後來獲得其他同行追隨,讓更多愛滋病患者爭取到時間與金錢,以及更重要的「生命」與「尊嚴」。馬丁教授認為這種創新美德有三種特徵:一是為顧客帶來好處,二是無損(相反會提升)公司競爭力,三是促使同業追隨,從而成為新的行業標準或規範,為社會帶來巨大價值。

保單貼現後來發展為更廣泛的保單活化,讓老年及慢性病人可以將不再需要的壽險理賠,套現為退休、醫療、長期護理所需的現金流。例如,在兩年前出版的《風險管理與保險原理》書中,瑞達(George E. Rejda)教授就引述了幾個真實的案例:

一個住進療養院的79歲婦女,其成年兒子無力負擔母親療養院費用以及25萬美元保單的每年保費10,844美元,將(無現金價值的)保單賣斷給保單貼現證券化發行商,取得8萬美元的現金流。

華盛頓特區某大學擁有一張50萬美元的壽險保單,捐贈者是一位現年82歲的受保人兼校友,大學已為該保單支付保費幾年,但因故必須解約。如即刻解約僅可取回現金價值約79,000美元,但如賣給證券化發行商,卻可取得21萬美元的現金。

類似這些將負擔沈重的保單,透過證券化轉換為實際用途的現金流,才是真正的保單活化。在醫療進步、人口老化與獨身比率漸高的今日,人壽保險出現新的樣貌,成為被保人在世時可以利用的財務資源。保單貼現證券化的創新,賦與人壽保險新的內涵,創造壽險保單的衍生市場,及一種新的保險融資工具,這才叫做有意義的金融創新。

但就像炸藥能作為和平用途為人類帶來貢獻,也能作為戰爭用途成為無情的武器。任何有外溢效果的創新,必須政府適當介入管制,平衡潛在的公共成本與私人效 益。可惜,壽險證券化早期雖然為老年及末期患者帶來福音,卻沒有得到美國政府的重視,使得後起的保單貼現公司良萎不齊,詐騙、捲款、倒店頻傳,負面新聞不 斷,使保單證券化的金融創新蒙上不少陰影。所幸,美國保險監理官國家委員會在1994年訂下保單貼現模範法例,同年佛羅里達州率先採用並通過了保單貼現 法,希望透過法律的保障,健全保單貼現的市場。時至今日,美國僅剩少數幾州沒有相關的監管法律。

台灣保險滲透度世界第一,每人平均擁有2-3張壽險保單。然而,壽險理賠只有等被保人過世才能給付,上兆的壽險保單價值準備無法活化,為退休、醫療、長期護理的生命尊嚴帶來貢獻。金管會核准的「保單活化」只限轉換為同一保險公司的其他保單,這種綁小腳的「活化」,受到投保人的冷淡以待,也就令人不意外。

政府真要嚴肅面對急遽增加的人口老化以及長照需求,與其推這種成效欠佳的措施和動輒年耗數百億的「長照局」,不如考慮用心推動真正高齡金融創新的「壽險證券化」。主動規劃精算進行壽險證券化業務,既可活化龐大壽險價值準備,為老人或末期病患及其家庭帶來實質效益,又可避免詐欺、捲款、倒店的疑慮。一舉三得,正如同馬丁教授所說創新美德的三種特徵:為國民帶來好處,不增加社會成本,且可誘發其他國家追隨,為下一世代的社會帶來巨大價值。期待有擔當、有遠見的政治領袖,管控風險,為所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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