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規劃推動多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新措施將於民國99年實施,包括擴大老人假牙補助對象、調整相關入出境證件與居留證規費等。
內政部指出,為保障經濟弱勢老人口腔健康,自98年元月起提供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可享1萬5千元至4萬元不等的補助;99年起增加補助對象,將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的老人,以及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5成以上的老人納入。預估每年可再增加4千人受益,受益人數達到9千人。
內政部表示,因應台灣逐漸走向高齡化社會,擴大公共建築物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適用範圍,包括於現行國際觀光旅館,增列一般觀光旅館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升降設備、廁所盥洗室、浴室及停車空間等為必要設置項目。
內政部指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臨時停留許可證相關費用,九十九年每件由二百元調高為三百元;單次入出境證件每件由四百元調高為六元;二年效期以下多次入出境證件每件八百元,調高為一千元;台灣地區居留證因採用IC晶片卡成本增加,每件四百元調高為一千元。
【2010-1-1/中華日報(臺灣)/B1/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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