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議題備受關注,立法院法制局「以房養老」報告昨天出爐,指「以房養老」在台灣深具發展潛力,應朝多元方向研議,包括出租或出售大房換小房、郊區房,用差價款養老,或是將房屋抵押給養老機構後,免費入住養老機構等。
報告指出,截至今年八月,國內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超過兩百四十三萬人,占總人口一成,至民國一百四十五年,七十五歲以上的人口將達四百五十五萬人;與其他國家相較,我國人口老化特別快速,老人照顧將成為政府嚴厲課題。
另外,報告指出,老年人理財知識不足,在美國就發生老人申請反向房貸後,金融業務員為了佣金,鼓勵老人購買保險公司高風險、高費用的投資型保單,造成不少老人被業務員詐欺或投資失敗而負債的情形。
為避免台灣的「以房養老」步上歐美等國後塵,報告建議,政府主管機關應與消費者團體合作或建立申訴管道,有效介入處理消費者保護與消費爭議;各金融機構的表現亦可作為主管機關核准或廢止承接反向房貸業務的參考指標。
報告指出,傳統「養兒防老」的觀念瓦解,以房養老制度有助於讓沒有現金但擁有房子的老人取得安享晚年的資金,以房養老在台灣有推動發展空間。
【2009-12-04/聯合報/A8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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