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順德、黃驛淵╱台北報導】
內政部規畫「以房養老」政策已有大方向,將優先選定台北市試辦,鎖定擁房地產價值在五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獨居老人」,沒存款收入,又沒有子女繼承,願意「在地老化」(住在原屋)為對象,目前鎖定台北市獨居老人。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師豫玲表示,尚不清楚細節,但會積極配合。內政部估算台北市有一萬人符合資格,但北市社會局統計,北市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共有一萬二四四九人。從寬認定、列冊的獨居老人(含與子女分居或子女在國外的)則不到五千人,兩者認定有差距。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公告現值若超過五百五十萬以上,就不能列為低收入戶。有些獨居老人既沒子女奉養,又無其他收入、存款,只有一棟屋子,這就是「以房養老」的主要對象。
內政部表示,全國單身獨居老人約十一萬戶,其中台北市二萬五千戶中,內政部要進一步調查,有無子女繼承、奉養,排除這些因素後,至少約一萬戶可列入實施範圍。台北市試辦後,內政部會考慮其他縣市的意願,擴大實施或放寬條件施行。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今年社會福利政策重點將以「社會救助法」修法為優先,「以房養老」政策若規畫趕得及,就在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試辦。
內政部研議「以房養老」制度,主要是用房子向銀行抵押貸款,做為老年生活所需。
內政部與相關單位經多次會商「以房養老」政策,遭到很大的挑戰,很多金融機構認為風險大、意願不高,因此,初步方向鎖定獨居老人,並且以資源較豐富的台北市優先試辦。
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鄭文惠表示,尚未針對北市獨居老人調查意願,且老一輩的傳統觀念「有土斯有財」,有多少老人願意拿房子來養老,仍須評估。
師豫玲表示,社會局幾年前開始已委託學者蒐集歐美國家相關「以房養老」、「逆向房貸」的制度與政策。原計畫鎖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能照顧到的對象,但未有細部規畫,也尚未定案。相關研究資料,日前已一併送交內政部供參考。
【2010-03-06/聯合報/A6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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