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 星期二

政府資源:因應高齡社會建置震災後特殊避難需求者避難收容處所可行性研究


資料來源:https://www.abri.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807&s=213917

因應高齡社會建置震災後特殊避難需求者避難收容處所可行性研究

中華民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蔡綽芳
協同主持人 董娟鳴
執行單位
執行行程 109 年 03 月 至 109 年 12 月
GPN
ISBN
MOIS
組別 安全防災組
執行方式 協同研究
關鍵詞 高齡者、震災、特殊需求者、都市避難收容場所
參考文獻

中文摘要:

一、研究緣起
臺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及菲律賓海洋板塊的交界帶,屬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發生的頻率高,且經常有強烈地震發生,其中4級以上的有感地震每年約有155次,近30年的災害性地震有26次,地震發生頻率高且破壞性大。
有鑑於臺灣已邁入「高齡社會」,高齡者是嚴重的災害弱勢族群之一,在避難、安置過程中還會因健康惡化、邊緣化問題而發生「關聯死」、「孤獨死」的現象,高齡者因身心機能低落,導致災害罹難比例超過其他世代,生命安全再度受到威脅,但我國現行災害防救計畫中,並未特別考慮特殊需求者的避難需求,並欠缺在避難收容空間機能需求導向的相關可行性研究。
因此為降低高齡族群在大規模震災時的風險,本研究擬參考日本福祉避難所的經驗,並參考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針對特殊避難需求者提出之收容所規劃指南,就避難收容空間規劃、機制建立、收容對象的設定、專業人力的配置、空間的整備與改善、物資的儲備等面向來分析我國設置特殊避難收容處所的可行性。
由於在現有長照系統下,對於進駐醫療機與相關醫護機構(如老人安養中心、護理之家)內之失能者,已有相關之救災體系因應,故本研究對象以居家照護者為主;由於本研究定義之特殊避難需求者,是以全齡之特殊避難需求者為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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