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新聞選輯:老人福利法修法 台灣老人自此安居樂業?

資料來源: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3146

老人福利法修法 台灣老人自此安居樂業?
作者:林怡廷
2015-12-10 Web Only

租屋到處碰壁;有意願、有能力卻找不到工作,這樣的生活你能想像嗎?現在,台灣不少老年人正面對著無法「安居」、「樂業」的困境。為解決問題,立法院於今年11月底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從法令到落實,仍有段路要走。

「法律修訂不是就能高枕無憂,最重要的是如何落實,」長期推動老人福利修法的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

例如,老年人常遇到的租屋障礙,以及高齡就業問題,早已長期存在。如何擬定政策配套、政府與民間單位該如何合作,甚至如何改變大眾觀念,都考驗著台灣。

老年「安居」不易

63歲的陳爺爺患有糖尿病,還需以枴杖輔助行走。因年屆高齡,再加上孱弱的身體,讓他租屋四處碰壁。

「房東將老年人拒於門外的案例已成常態,」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說,「只要聽到是長輩要租,房東常回應不租了或租出去了。」即便是經濟狀況良好、身體健康的長輩,也常受限於年齡,遍尋不著安居地。

雖《老人福利法》修法後明定各地方政府住宅主管機關應擬訂計畫鼓勵屋主提供老人租屋機會。

不過,馮麗芳說,「即便補助再多,沒能消除房東疑慮,老年人租房仍舊碰壁。」房東常見的疑慮包含:怕老年人生病沒人照顧、擔心老年人的用火安全,或是老年人出狀況找不到聯繫窗口。

這並非單靠法律修訂就能解決,而是需要具體配套,讓房東安心、老年人也安居。

例如,63歲的陳爺爺在崔媽媽基金會的扶助下找到租屋,現在過著安定生活。馮麗芳說,這是因為基金會提供的「代租代管」服務,讓房東可安心找到聯繫窗口;甚至當地里長與社福單位也會定期訪視老年人,了解狀況。

不過,馮麗芳感嘆,像陳爺爺這樣成功媒合的案例少之又少。因此,他呼籲,政府應擬定完善政策,並整合跨部門與社區資源,在長輩租屋後,持續提供關懷照護。

有意願、能力卻無法「樂業」

不只安居,當年紀漸長,就業也成了問題。

現任清潔員、63歲的王奶奶因清潔公司招標不順,明年一月將失去工作,但她仍不打算退休,「我有經濟壓力阿,也不想造成子女負擔,只要身體還能動就出來工作,但老了要找工作實在不太容易,」面對未來,她憂心地說。

不只王奶奶,「老人在就業環境很容易受歧視,」吳玉琴點出長期觀察到的現象。

為此,本次《老人福利法》修法明定,勞工主管機關應積極促進高齡者就業,並致力老人免於就業歧視。

然而,吳玉琴說,檢視現行政策或《就業服務法》等其他法律,仍和《老人福利法》有所扞格,需要進一步修正。

相對於台灣,日本早於1970年代為高齡就業制定專法《高齡者雇用安定法》,並積極推動相關政策。例如,鼓勵企業雇用退休員工為顧問;或以社區為單位,成立「銀髮人力資源中心」,媒合有意願、有能力的老年人找到暫時、短期的工作。

例如,日本東京都新宿區「銀髮人力資源中心」便曾媒合老師父修繕紙門,或向年輕學子傳授紙門修繕技巧,「這讓老年人能貢獻所長,還能有收入,」吳玉琴分享她從日本參訪經驗的觀察。

對此,吳玉琴呼籲,面對高齡社會,政府和社會的觀念都需改變,「不要再把老人當作負擔,政府應訂定明確政策,導引老人成為社會的能量和資產。」 - See more at: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3146#sthash.nB6yqZrU.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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