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照護需求,衛生署推動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外,署長楊志良昨天表示,預計下半年把「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呈送行政院,希望民國一百零一年完成立法;至於長照保險的保費計算方式,原則上將按二代健保採家戶總所得來計算。
根據經建會之前規畫長照保險的內容,有「全民投保」及「四十歲以上強制納保」兩方案,前者每月保費約為健保費的七分之一,四十歲以上納保者保費約為健保費的七分之二。
但楊志良仍對長照險的保費細節,三緘其口,僅強調保費勢必隨著服務範圍及需求而有不同,何況目前有關費率還沒有計算出來。
衛生署長照保險籌備小組副召集人戴桂英表示,儘管民間團體希望像北歐等國家,以稅收來提供長照服務,但我國賦稅負擔率只有百分之十三點四,遠低於瑞典百分之三十六、丹麥百分之四十八,因此目前規劃的長照保險,收保費方式仍將比照健保制度。
戴桂英說,民眾最在意的是長照機構分布不均,以及服務的品質、價格參差不齊,「但總是要先上菜、再談要如何埋單」。
她表示,衛生署正草擬的「長期照護服務法」,就是希望能整合長照服務資源,牽涉到社政體系的部分,也與內政部切割數項議題,與專家、團體代表持續討論,預計下半年送行政院審核。
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昨天舉辦會員大會暨學術研討會,應邀出席的楊志良表示,長照保險規劃相當重要、也是相當大的挑戰,「比推動健保還難」。
戴桂英表示,目前失能及失智的需照顧人口正迅速成長,推估民國一百一十七年需照顧人口超過八十一萬人,而且由於生育率下降、家庭結構的改變,長期照護不再是少數人的需求。
【2010-04-25/聯合報/A6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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