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新聞選輯:3成家屬 不滿安養院服務

【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政府將於101年起開辦長期照護保險,但根據消基會調查,安養院品質參差不齊,有二至三成的消費者不滿意安養院服務,讓人對於長照制度是否能完善落實,心有憂慮。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對無立案的安養院進行稽查,且加強查核外籍看護比例及每位看護人員所看護之老人數量,才能保障老人家的養護安全及權益。

根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中規定,外籍看護工不得超過照顧服務員的二分之一,然而在調查中,顯示近7成照護者是外籍看護工,消基會要求加強查核外籍看護比例。

在老人數量與看護比例上,依照規定,長期照護型機構日間每5人就應置1人、養護型機構日間每8人就應置1人、安養機構日間每15人就應置1人;另依「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中規定,一般護理之家每5人就應置1人,但是消基會調查結果,居然有近4成的填答者表示,1個看護要看護9位以上的入住者。

消基會認為,此次調查結果顯然不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規定。

調查中也發現,部分受訪者表示其安養院並無合法登記立案,消基會要求,只要是老人可入住的照護所,無論收容老人是否合法、或者屬於托顧中心,都應該受到主管機關的審查、管理,若無登記立案也應該由主管機關在審查後授予許可看護之證書,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0-04-15/聯合晚報/A16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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