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及高齡就業促進法修正條文 政院公告12月4日上路
2024.10.03 14:30
工商時報 林于蘅
為協助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延緩退休或再就業,立法院7月已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建議雇主於勞工退休前2年內,給予退休準備、調適與再就業等協助促施,盼能幫助中高齡勞工延緩退休或思考續留職場的可能,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對此,行政院近期公告,修正條文於12月4日施行。
據修法前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計畫訂定在施行細則之中,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為確保就業計畫讓勞雇雙方了解,審查會通過立委及勞動部建議,將施行細則中的就業計畫直接入法。
工商時報 林于蘅
為協助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延緩退休或再就業,立法院7月已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建議雇主於勞工退休前2年內,給予退休準備、調適與再就業等協助促施,盼能幫助中高齡勞工延緩退休或思考續留職場的可能,確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對此,行政院近期公告,修正條文於12月4日施行。
據修法前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計畫訂定在施行細則之中,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為確保就業計畫讓勞雇雙方了解,審查會通過立委及勞動部建議,將施行細則中的就業計畫直接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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