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新聞選輯:以房養老 將訂排富條款 中低收入戶先試辦逆向抵押貸款 鎖定都會地區

【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逆向抵押貸款試辦對象底定,將有排富條款。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昨(17)日表示,行政院初步規劃,未來會先選擇沒有存款及收入,但持有不動產的中低收入戶試辦,地點則選在都會地區。

美國「以房養老」財務規劃師楊太樂 (Tyler Yang)提醒,相關契約設計須照顧屋主及貸方,尤其因為是替老年人設計,更要考慮其需求,包括健康及生活服務應由專責機構提供,避免和貸方利益衝突,政府則要監督市場操作,並保護老人權益。

薛承泰分析,有一些民眾沒有收入,也沒有存款,但有一間房子;由於這些人可能無法維持生活所需,就政府的立場來看,是最需要逆向抵押貸款的族群。

薛承泰強調,目前行政院已經研擬試辦模式,除了選擇在都會區辦理,也會從各縣市中低收入戶挑選對象。但他說,有部分民眾雖沒有收入和存款,因不動產價值略高於各縣市政府規定,而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這類族群也會考慮納入試辦對象。

另外,薛承泰指出,獨居老人或榮民也是優先調查適用的人選。

根據內政部資料,不動產只要低於300萬元(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就可申請低收入戶,台北市則是550萬元。

暨南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王健安也同意試辦的做法,認為政府如需提供擔保,會有財政負擔,小規模試辦較易估算將來政府所需負擔的支出。

至於正式開辦的方式,國土規劃中心資深研究員華昌宜說,從四個已經開辦逆向抵押貸款的國家分析,法國屬於純民間交易,買方向賣方付出頭期款後,每月支付月金,賣方過世就移交產權;至於英國及加拿大等地則是透過售後回租的方式執行。

【2009-12-18/經濟日報/A12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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