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理財較好騙?當心剝削六狀況
2019-10-07 00:05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金管會積極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各種高齡化金融商品及服務,高齡者可能因欠缺規劃未來風險的決策能力等因素,而遭剝削,金管會提出高齡者遭金融剝削的六大類常見態樣,提醒民眾注意。
根據國發會資料,台灣正邁向超高齡社會,預估2026年,65歲以上人口比重將達20%以上,為提供高齡者較佳生活保障,以商業機制減輕政府社會福利負擔,並協助金融業開拓新商機,金管會近年來採取各種獎勵措施,鼓勵金融機構發展高齡化金融商品及服務。
金管會資料顯示,2012年到2018年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爭議案件數統計,60歲以上約3,136件,約占評議中心整體案件量的22.13%,其中65歲以上約1,938件,占13.67%。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鼓勵業者推動高齡化金融商品的同時,金管會也更重視高齡消費者保護問題,不少金融商品或服務對於70歲以上客戶,都有嚴格規定,以保障高齡消費者權益。
例如保險公司賣投資型保險商品給70歲以上客戶時,銷售過程應經客戶同意後,以錄音、錄影或電子設備留存紀錄軌跡,並由適當層級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後,才能承保。
及針對70歲以上高齡、弱勢族群,證券商也不能主動推銷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等。
官員表示,高齡金融消費者,可能因認知障礙、欠缺規劃未來風險的決策能力,或所依賴的家人或照顧者覬覦其金錢或資產等因素,從事金融商品投資時經常遭到剝削。
金管會特別提出,高齡者遭金融剝削常見態樣,供民眾參考,也提醒消費者注意。
包括第一,招攬詐欺。例如金融業相關業務人員以不正當方法詐取不合理費用、報酬;或是做詐欺性銷售、違反適合度原則等。
第二,義務違反。例如金融業提供商品,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或信託、委託未盡忠實義務等。
第三,廣告不實。例如「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廣告;或宣稱「保本」、「零利率」,違反廣告真實性原則。
第四,保險剝削。例如保險理賠爭議;或有保險黃牛收取高額費用、訛詐等。
第五,不當話術。例如保證獲利、誇大不實投資報酬率;或未充分說明商品及揭露契約內容等。
第六,其他。例如親人剝削涉及金融商品及服務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